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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商请提供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情况的函

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  发布时间:2021-05-12  阅读量:174
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人社厅、科技厅、农牧厅、财政厅、商务厅、卫生健康委、文旅厅、教育厅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药监局:

按照国家工信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全面总结我区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,请各单位对照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》(内政办发〔2016〕148号)任务分工,提供本单位2016年以来主要目标完成情况、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、主要经验做法、存在问题及成因、下一步政策建议及工作举措等内容(参考提纲见附件),于5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反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,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nmgjxwxfp@163.com。工信厅将汇总整理后形成报告报送工信部。

联系人:刘俊廷;联系方式(含传真):0471-6610218

此函。

附件: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1年5月10日



附件下载1:内工信消工函〔2021〕92号关于商请提供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情况的函附件1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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