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发布日期:2021-05-10 20:00
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:
按照工信部要求,为加快引导我区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促进行业技术创新,提升绿色发展水平,根据大气治理、污水治理、环境监测仪器、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,现就申报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,如实填报规范企业申请书等有关材料。
二、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,并提出审核意见。完成公告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。
三、请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推荐审核意见、企业申请材料通过“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”(https://green.miit.gov.cn)报送。
附件:1.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大气治理)规范条件
2.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
3.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
4.环保装备制造业(固废处理装备)规范条件
2021年5月10日
附件下载1: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大气治理)规范条件.doc
附件下载2:附件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.doc
附件下载3:附件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.doc
附件下载4:附件4环保装备制造业(固废处理装备)规范条件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