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金融政策>金融政策详情

助保贷申请条件

来源:#  发布时间:2018-06-01 17:03:47  阅读量:288

助保贷申请条件

一、贷款对象

中小微企业贷款对象为“中小微企业池”中的企业。

二、中小微企业贷款借款人基本条件

(一)在合作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。

(二)所借款项符合合作金融机构信贷政策。

(三)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显示企业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、已结清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。

(四)能够提供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,提供抵(质)押物担保的,抵(质)押物应为借款人(包括企业股东)自有。

(五)合作金融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条件。

三、助保金贷款业务准入条件

(一)助保金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“中小微企业池”中的中小微企业及合作金融机构推荐给助保金服务管理机构,审查通过后进入“中小微企业池”的中小微企业。

(二)中小微企业在合作金融机构开设基本结算账户,同意采用助保金贷款方式满足其融资需求,并愿意配合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。

(三)中小微企业在合作金融机构的信用评分、信用等级情况可作为提供不同比例担保额的参考依据。办理抵(质)押贷款的,贷款企业须提供不低于贷款额度50%的、符合合作金融机构的抵(质)押物。

 


主办单位:伊金霍洛旗中小企业局(伊金霍洛旗中小企业服务中心)

技术支持:鄂尔多斯市斯创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